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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验实训室有序运行,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9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22.4.3-2022.4.8):
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2)和《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表》(附件3),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本次检查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实训室全覆盖、不留死角。
各学院于4月8日前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周老师(A213),同时提交电子版。
2.学校检查阶段(2022.4.9-2022.4.13):
学校检查各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开展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综合检查,并通报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及处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训室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基本设施和安全措施,实训室及走廊没有堆放易燃、易爆杂物。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专用设备逐台有使用操作规程,并贴于显眼处,师生在实训过程中,按照操作规程验证确认安全防范措施执行。
3.师生在实验过程中,按照实训室现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制度配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师生对实训室的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的演示和使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演示和使用。
5.实训室应在相关位置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在房间和走廊应有安全逃生图)。
6.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积土、无积水、无纸屑、无烟头等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及蜘蛛网等,室内清洁卫生。
7.禁止学生在实训室内用餐,无人使用的实训室应及时关闭门窗、水电和仪器设备等,杜绝浪费,并做好记录。
8.实训室使用登记本完整,含运营功能的实训场所疫情防控登记情况完整,运行档案齐全。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表
4.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实验基地一览表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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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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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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