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请2020年秋季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扬中瑞教〔2020〕1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学生的实习单位分配情况,我校2020年秋季实习指导教师现在开始接受申请,共计需要7名实习指导教师。
指导对象 |
指导实习期 |
2018级酒管春季班 毕业实习学生 |
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12月12日为期5个月 |
2018级(空乘、高铁专业)毕业实习学生 |
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6月12日为期11个月 |
2019级(酒管、西餐专业)第三学期实习学生 |
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1月12日为期6个月 |
实习指导教师人选采取自愿申请和学院指派两种形式,各学院上报人选,教务处根据实习指导教师任职条件进行核准拟定,拟定人选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交人事处备案。实习指导工作可作为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依据,指导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暂行)》核算。
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下载并填写“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由各学院教学秘书集中于6月30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冯波老师处。
附件:1.实习指导教师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2.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表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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