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尽快处置过期及长时间
存放危险废物的通知
扬中瑞教〔2020〕10号
各二级学院、实操运营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尽快处置过期及长时间存放危险废物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9号文件的精神,请各二级学院、实操运营中心排查各自的实验室、演示教室及实操运营场所中过期物品及长时间存放且不能使用的物品。各二级学院、实操运营中心清点完过期及长时间存放且无使用价值的物品后,列好清单,履行报废程序后,尽快予以处置。尤其是前期作为隔离点的教学酒店的医疗废弃物,按照防疫防控的要求予以清理。
同时根据此次排查和处置的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和实操运营中心,建立相关危险品的采购、存储、领用、使用及清理报废的相关制度。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尽快处置过期及长时间存放危险废物的通知》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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