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申报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0〕13号)(附件1)的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按照文件内关于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要求,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填报《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2)、《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附件3)。
二、评审程序
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1项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四份)、统计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成果报送联系人:陈婕,邮箱:chen.jie@yhiedu.cn。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
2.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3.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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