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职工三级值班制度
扬中瑞〔2019〕40号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
全校男教职工均参加夜间值班。
夜间值班分三级:一级为校领导总值班;二级为中层领导带班;三级为教职工值班。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白天,由女教职工值班。
二、值班职责
1、加强校园及学生宿舍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值班期间巡查校园不少于两次。
2、及时发现教室、办公室、实训场所等区域不锁门、不关灯、不关空调等现象,并记录后上报学校办公室。
3、对学生晚归、喝酒等违纪现象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同时反馈给学生处。
4、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并做好记录,重大事件立即汇报。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严格按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调串班。
3、值班期间不得进行喝酒、打牌等活动。
4、值班期间手机不得关机,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四、值班管理
1、校办负责每月排班并及时将值班表发至办公群,同时每日对值班记录及值班情况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2、值班期间,总值班至少巡查校园二次,并加强对带班、值班人员在岗情况检查;带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巡查,学生宿舍、实训场所等重点部位巡查三次以上。
3、后勤保卫处负责管理值班记录本,每月将值班记录本整理交校办。
4、宿管中心负责对值班室被褥定期清洗晾晒。每周清洗晾晒不少于三次。
5、人事处将校办提供的教职工值班汇总情况信息,作为教职工个人工作事项进行年终考核。
6、管理岗人员值班的,次日在本岗位没有紧急事务需处理的情况下可休息半日;休息时间不可累计。教师岗人员值班的,在工作量考核中予以一定课时补贴。
五、值班时间、地点
1、白天值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18点,早晚各打卡一次;夜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8点至次日8点,夜间9点和12点各打卡一次。
2、值班地点在学校值班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白天值班的,可在本部门办公室。
六、责任与处理
1、值班期间有以下情节,每次扣发工资五十元:
(1)各级值班人员不按要求时间到岗,或无故脱岗的;
(2)喝酒、打牌、电话不畅通情况的;
(3)不认真巡查校园,不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
(4)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紧急、突发事件不利;
(5)隐瞒不报,致使发生事故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的;
(6)有其它违纪行为的。
2、发生重大突发事故不在岗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发生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当月工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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