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描述信息
搜索
搜索
这是描述信息

校长办公室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 分类:规章制度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1-02 16:14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概要描述】

  • 分类:规章制度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1-02 16:14
  • 访问量:
详情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车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扬中瑞〔2019〕28

为加强学校车辆管理,保障车辆有序、高效使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所有车辆由校办集中管理,统一调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和范围在扬州市区用车,经履行审批手续后予以派车:

1、因工作需要公出的;

2、机要工作、接待工作、大宗人民币存取业务的;

3、学生急病需及时送医的;

4、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后勤物资等采购工作需要的;

5、公务紧急必须在当天规定时间办理的;

6、其它特殊情况的。

三、公务用车必须填写用车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校办审批;特殊情况用车,如送急诊病人、抢险等来不及提前审批的,可电话审批用车后补办手续;长途用车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私人借车或外单位用车,须经校办批准方可使用,并按2元/公里标准收费,先预缴费后出车。

五、车辆使用实行里程登记制度。出车前、后各登记一次。学校对驾驶员实行里程数补贴,暂定0.5元/公里;车辆使用人不得超出申请范围使用车辆,超出申请使用范围按2元/公里收取使用费。

六、正常上班时间,车辆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开回学校待命。

七、机动车在校外停放的,必须停放在有专人保管的停车场内。因不按规定停放及公车私用期间发生车辆受损或被盗者,由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八、驾驶人员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详细记录和保存车辆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资料,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由校办统一保存。

九、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规定,要爱护车辆,勤检查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出勤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车辆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含交警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都应立即向校办汇报,经批准后才能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名。不如实汇报或私自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名,且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发生重大事故者由学校视情况处理;如属驾驶员违章并负主要责任者,将从重处分,直至开除。

十一、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为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我方负主要责任的,导致学校经济损失在¥2000以内的,当事人必须赔偿整个事故学校赔偿总金额的10%,并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处分。

2、我方负主要责任的,我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的,在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当事人承担实际损失额10%的赔偿,并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COPY RIGHT © 2020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YHI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4020429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