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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大事记制度
扬中瑞〔2018〕10号
为完整记载学校发展情况,积累丰富档案资料,并定期向董事会成员报告学校月度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大事记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上报和存档。
二、学校大事记记录的内容主要是学校每天发生的重要事件、校领导参与的重大活动、外事活动,对学校发展有影响的典型人物和事件,以及有资料保存价值的有关事项。
三、发生在各部门和学院的需列入学校大事的事项,须及时反馈给学校办公室记载、整理。
四、根据平时记载的大事记,月底整理成月度大事记,交学校办公室主任审定。
五、每月初向董事会成员报送上月大事记;年终形成年度大事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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